淮安新城附属中小学体育馆舞台艺术工程(智能化)招标公告
一、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新城附属小学和初级中学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对本标段货物供货、安装与伴随服务的投标。
二、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淮安新城附属中小学体育馆舞台艺术工程(智能化);
2、项目规模:造价约人民币221万元;
3、工期:60日历天;
4、交货地点:淮安生态新城附属小学和初级中学文体楼(三楼)工地现场,位于淮安市生态新城秋实路以西,山阳湾路以北,丹山路以南;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音响扩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钢结构葡萄架、舞台机械、幕布、背景墙全彩P4 LED显示屏等各系统相关设备的供货、桥架及线缆布放、安装调试、投入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还包括各子系统的深化设计和集成与控制以及软、硬件设备配置供货、安装与伴随服务,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拟派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四方已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
8、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登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并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8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投标单位登录→建设工程,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4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备份光盘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四室;
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九、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联系人:管工 电话:0517—8379970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中天优诗美地东门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17—83715711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