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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名称 |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悠园新村综合楼二、三层房屋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202037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0/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10/16 |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方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批准单位 |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 | 1、《关于悠园新村综合楼1-3层公开招租的请示》(淮安生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2、《关于公开招租悠园新村综合楼1-3层的批复》(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2020-19号) | |||||
出租方名称 | 淮安卓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出租标的概况 |
1、本次出租标的是悠园新村综合楼二、三层房屋,位于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二层建筑面积为821.22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为821.22平方米,共计1642.44平方米; 3、本次出租标的产权属淮安生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淮安卓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淮安生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签定《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故出租方为淮安卓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本次出租标的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出租方设定用途为商业,目前房屋为毛坯状态,水电等设施设备齐全; 5、本次出租标的目前呈空置状态,无原承租户。 | |||||
出租标的租金价值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国衡淮阴评房字(2020)第004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7月27日 | |||||
年租金估价(人民币) | 二层房屋7.4936万元,三层房屋7.4936万元,合计14.9872万元。 | |||||
租赁期限 | 10年 | 首年租金底价 | 首年租金底价人民币216803元 说明:首年租期前三个月为装修期,免收租金,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两年递增5%。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标的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租; 5、本次出租房屋现无产权证,已通过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承租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电话:83638028(邓先生)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方的黑名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停车及公摊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周边小区及学校正常生活与教学活动,符合属地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承租方按属地管理规定,所经营项目涉及的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各税费,均须在淮安生态文旅区申报缴纳;(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房地产租金价值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房屋租赁合同。 六、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七、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简历;(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4、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内部同意承租决策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盖章、自然人须按手印),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770370470(陈先生)。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该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定 《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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