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康体嘉苑产权房,已具备招租条件,拟对外公开招租,择优选择承租人。为保证招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概况
(一)地点:具体位于生态文旅区西片区,富城路以北,白云路以南,通甫路以东,拱辰路以西,(详细见下图)。
1.康体嘉苑商铺项目区位图
2.康体嘉苑项目平面图
3.康体嘉苑商铺平面图
(二)招租条件: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机械加工及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三)租赁期限:叁年。
二、招租方式、竞租人、招租底价和投标保证金
(一)招租方式: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单租或整体出租,在招租底价基础上,公开竞价。
(二)竞租人:本公告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竞租人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具备经营资质。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均可报名参加:
1.竞租人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底价:第一年租金底价标准见下表。从第二年开始按不低于5%比例逐年递增(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坐落位置 | 面积(㎡) | 竞租底价(元/月/平方米) |
康体嘉苑A1-03 | 142.40 | 22.2 |
康体嘉苑A1-04 | 142.60 | 22.2 |
康体嘉苑A1-05 | 142.60 | 22.2 |
康体嘉苑A1-06 | 142.40 | 22.2 |
康体嘉苑A2-03 | 153.80 | 21.9 |
康体嘉苑B1-03 | 218.56 | 21.6 |
康体嘉苑B1-04 | 218.56 | 21.6 |
康体嘉苑B2-01 | 218.19 | 21.6 |
康体嘉苑B2-03 | 218.19 | 21.6 |
康体嘉苑B3-01 | 218.56 | 21.6 |
康体嘉苑B3-04 | 218.56 | 21.6 |
康体嘉苑B4-01 | 448.08 | 20.7 |
康体嘉苑B4-03 | 317.99 | 21.3 |
康体嘉苑B4-04 | 317.99 | 21.3 |
(四)投标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要求,按时支付保证金壹万元方可正式参加竞租。
2.为竞得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予以退还,竞得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用于抵交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3.确定最终承租人后,出租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并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日起15天为一个周期,如15天内无人报名则报名周期自动顺延(不包括节假日)。每个周期内单独统计报名人员进行竞租。
(二)报名地点:翔宇南道1号淮安市行政中心北楼1355办公室(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材料,并填写《公房招租意向承租登记表》。
2.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告期满后,将根据报名结果,会同出租人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并发送竞租通知。
四、出租人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提供承诺书);
(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租人有权派出代表对承租人的商铺经营进行正常监管;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出租人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承租人必须遵守并及时调整;
(三)承租人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所有增加的装修和物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五、承租人权利、义务
(一)承租人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协议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租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承租人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保修期满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承租人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档次应不低于现有标准,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及维护由承租人承担;
(四)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续租,应原样归还所有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保证出租标的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因老化而更换的设备归出租人无偿所有。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人参加竞租;
(二)参加竞租者不得少于两名(含两名),竞租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如只有一名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则采取以不低于租金底价的金额签订租赁协议;如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较多,出租人将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三)所有商铺按照现状进行招租,申请承租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四)本公告仅为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人提供的资料。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竞租现场后,则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郁健,联系电话:0517-83181768、15152333380。
八、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淮安卓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如有异议,可联系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室,电话:83711718。
淮安卓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