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附属幼儿园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
(二次)
招 标 公 告
1、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 新城附属幼儿园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二次) 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投标。
2、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新城。
(2)工程规模:约 170万元。
(3)招标范围:配电房、下沉式消防泵房至各单体工程低压电缆工程施工,不包括电缆套管预埋、电缆井(含盖板)及土方,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4)工期: 45 日历天。
(5)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经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
(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
1、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如为第②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③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4、第②种或第③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5、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并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0)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自行上传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同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6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8、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6日。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⑵、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517-83799709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无锡路3号4楼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0517-83711509
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