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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生态新城枫香路小学项目生态新城枫香路小学(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东校区)景观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7-10-27 16:54:08      点击次数:0

生态新城枫香路小学(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东校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生态新城枫香路小学项目已经淮发改投资复【2016】30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本项目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生态新城枫香路小学(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东校区)景观绿化工程;

3.2工程地点:淮安生态新城承恩大道东侧、小盐河西侧、宁连路南侧、枫香路北侧;

3.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650万元;

3.4招标范围: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铺装、安装(室外照明及喷灌系统);不包括沥青砼道路、垃圾桶、坐椅、人行标识与导向、石制座椅、树池座椅、旗杆、跑道、排球场地、篮球场地、点缀景石、雕塑。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3.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景观绿化工程

5.3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中级及以上园林专业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6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查询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

5.8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9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开标现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但必须通过淮安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报送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应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书面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书的原件装入书面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除承诺书及《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承诺书及《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6、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 7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1、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2、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确定方式:采用均值入围法,详见招标文件。

10、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7日 。

1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3、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晏工       联系电话:0517-89223976

 14、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仲小玲     联系电话:0517-80528102      传真:0517-805281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办(备案章):

 

                                                2017年 10 月 27 日 

电话:0517-83638901    电话:0517-89223506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行政中心北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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